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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站出口处配电间配电柜整治-配电间环境整治二次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583   更新时间:2025-6-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站出口处配电间配电柜整治-配电间环境整治已由“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系统”审批,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由上海申铁杰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一次招标,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上海站

2.2 项目内容

上海站8号、11号、电梯机房配电间投入使用均超过10年。目前,配电间环境恶劣,影响配电间内配电设备使用。拟通过此次整治,改善上海站8号、11号、电梯机房配电间环境,确保车站配电系统可靠安全运行。

投标报价采用铁路定额编制,投标人须计安全生产费。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不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2年05月01日至今以来具有同类环境整治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3.3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近半年社保关系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无需提供)。

证明材料:社保或劳动合同。

(2)施工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需符合现场实施作业项目的持证要求,需提供高处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投标人须提供人员的正式劳动合同及证件复印件。

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劳动合同。

3.4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9)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10)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近3年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4日。

4.2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或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事宜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十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编号简称+标书款”,如“XX单位+2025-0738-GK+标书款”。

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重新招标,已购买过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支付招标文件款项。

4.3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除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重新招标,已购买过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需提供上述材料,其中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为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

上述材料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内,依照本公告附件“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见本公告第十条“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25-0738-GK+报名资料”。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07月03日14时00分。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5楼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2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投标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8.1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同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

8.3 开标方式: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人线下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程序线上开标,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并在开标时间前十分钟进入“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程序调试设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181号

联 系 人:庄工

联系电话:021-51022018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4楼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21-52855322

电子邮箱:hdjlzbdl02@126.com

银行户名: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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