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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14
1.招标条件
本次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451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50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铁集团、上海市及江苏省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线路起自上海市虹桥站,途经江苏省苏州市,终至浙江省湖州市湖州站。正线全长163.8公里,设站6座,其中新建4座,预留湖州东站及往杭州方向设置联络线的条件。上海枢纽设联络线引入上海南站,上海南站普速设施搬迁至松江南站,同步实施既有沪昆线松江段改线工程。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限制坡度:一般地段20‰;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行车速度350km/h;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1WZ 包件:箱式变电站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客运专线(含设计时速 200 公里客货混跑线路)铁路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骨干网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电力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1.4其他要求:
(1)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 CMA 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2)本次招标各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02WZ 包件:电力电缆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3.供货业绩:三芯电缆须具有铁路正线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骨干网的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电力公司运营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2.4.其他要求:
(1)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须具有由通过 CMA 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最高电压相同、同类防护形式、同种导体材质)近三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本次招标各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8596024@qq.com),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账户,汇款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账户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1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网上信息填报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4.5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
5.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09:3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00时;递交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形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5时00分,到2024年9月23日17时00分截止。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470号
联 系 人:王善永
电 话:021-5122175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 系 人:张国强
电 话:15077837883
邮 箱:785960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