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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8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2上限控制价(常年法律顾问及坐班律师服务费用):不含税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 641500.00元。
2.3项目服务期:期限为贰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比选范围:
为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及代管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及代管公司指: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二号线东延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有限公司),代管公司(广西城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二号线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注:未来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在本次比选服务期内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可能会新成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也可能存在新增代管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参控股公司的情况。以上公司均属于乙方服务范围。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3.2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律师事务所总所及分所只允许其中一家参与比选。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5
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2025.3.15.doc
年3月25日10时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A2栋214会议室。
递交现场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1-2338515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71-2338515
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771-233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