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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7-28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焦作车辆段“制动梁加修业务外包”采购
(二)项目内容:采购明细
标段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JLWB2023-004-2 |
组合式制动梁 |
L-B型 |
根 |
1500 |
|
(三)有关要求:
1.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验收方法:
1.焦作车辆段在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如厂标不清或无厂标),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2.外包期限:外包期限1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为准。
3.工作地点:中标方指定地点,制动梁送修及返还运输、装卸由中标方负责,运输中发生的运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风险由中标方承担。
报价:
1.报价为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数量为预估数量;到站地点为焦作车辆段材料科。标段注明为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按不含税总价确定中标单位。
交货:
1.交货地点:焦作车辆段材料科
2.交货时间:按月度计划执行焦作车辆段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分批次向供应商提报月度计划,供应商根据焦作车辆段材料科订货通知20日内发货。
3.其他
中标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焦作车辆段协商,中标方仍需要标的物的,中标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结算方式:
1.合同的签订:
由焦作车辆段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2.按照中标单价及实际承修数量定期结算。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焦作车辆段按照集团公司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六个月内付清货款。
质量保证:
1.质保期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中标单位提供的质保时间、内容须明确无误。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单位对因承修项目质量缺陷发生的行车事故、故障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2.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
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投标服务承揽能力的供应商,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将投标人法人身份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表等信息递交焦作车辆段材料科。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焦作车辆段材料科。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八、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招标方,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2、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
3、本次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月山镇月山二号院
邮编:454493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91-2573646
传真:0391-2572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