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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

文章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作者:   点击:340   更新时间:2023-1-11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2〕1515号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呈报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徐发改投资〔2022〕35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0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徐州市老城区和新区联系、促进老城区功能升级和新区开发建设、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缓解城市地面交通压力、提升沿线居民出行品质,同意建设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


二、本工程起自鼓楼区北三环与平山北路交叉口处的徐矿城站,沿平山路、二环西路、湖北路、和平路、民祥园路、中央活力区规划路、峨眉路等敷设,止于云龙区汉源大道与峨眉路交叉口处的奥体中心南站,起终点预留二期延伸条件,线路全长约25公里,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置车站20座,其中人民广场站、师范大学站、和平路站、狮子山站、中央活力区中心站、紫金路站为换乘站,工业技术学院站预留换乘条件。新建大郭庄停车场和徐矿城车辆段各1座。不新建控制中心和主变电所,分别利用6号线赵武控制中心以及1号线杏山子主变电所、2号线新区东主变电所。设置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站台门、门禁、安防等系统。


三、本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直流1500伏架空接触网供电方式,采用全自动驾驶模式,最高运行速度80公里/小时。原则同意一期工程采用单一交路运行,系统设计能力按30对/小时控制。初期采用4辆编组,配属车辆29列/116辆。近、远期车辆购置费不纳入本工程投资。


四、项目投资估算196.52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22.45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84亿元、预备费12.90亿元、车辆购置费9.28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93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12亿元。本工程资本金比例为40%,约为78.61亿元,由徐州市财政资金安排;其余资金由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利用银行贷款解决,使用经营性收入偿还。本项目实施不得违规新增政府性债务。


五、本项目建设工期66个月。


六、项目法人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七、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苏自然资预〔2022〕59号),本工程预审用地规模48.3043公顷,下阶段要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八、根据徐州市委政法委备案的徐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本项目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等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九、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十一、下阶段工作。进一步核实已建构筑物资料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尽快稳定工程实施外部条件。开展下穿铁路等重要节点工程方案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线站位方案,深化线路平纵断面设计。结合城市规划同步开展沿线站点一体化综合开发设计,围绕车站打造城市微中心。强化地质勘察和地下障碍物调查,重点做好岩溶等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的处治方案设计,合理选择施工工法,强化风险源识别管控,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控。加强水文资料调查分析,合理确定地下车站出入口及区间隧道洞口等设计控制高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暴雨等特殊天气条件下施工、运营安全。根据规划、水利、市政、生态环境、文物、铁路、电力等主管部门意见,及时做好区间隧道交叉穿越文物保护单位、铁路、市政桥梁、河道、重要管线、环境敏感区域等专项工作,制定防范预案,有效控制工程风险。抓紧落实市政、供电、消防、人防等外部建设条件,确定相关工程方案,完善落实节能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定征拆数量。


十二、请据此批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本工程初步设计委托你委审批,项目批复文件须及时抄送我委。在项目实施中,本工程线路起讫点、基本路由、敷设方式、车站设置、车辆编组、机电设备系统主要内容、车辆基地等不得随意调整,如有重大变化,须及时上报我委。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如因直接工程投资等发生变化需调整建设规划,应按规定程序履行规划调整审批手续。


附件: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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