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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5-12
1. 招标条件
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东延及2号线东延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东延及2号线东延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东延及2号线东延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
2.1.2 建设地点:南昌市
2.2 招标范围:
【01标】招标范围包含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平台网页端及移动端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涵盖自工程可行性研究至完成工程验收、开通运营为止的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类型以轨道交通为主,兼顾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管理,满足集团建设板块多类型多项目业务管理需要。
【02标】招标范围包含运营生产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主要内容涵盖:
(1)整合运营生产管理系统并形成一体化平台,建设运营首页,主要内容涵盖流程中心、视图中心、报表中心、各业务系统快捷入口、公告栏、个人信息等功能,并实现统一权限管理。
(2)运营生产管理系统移动端的业务需求,接入招标人统一的移动化管理平台。
(3)运营生产管理系统运维,包含运营物资管理系统、运营施工调度管理系统、运营设备检修管理系统、基础服务平台、运营安全管理系统、运营站务管理系统、运营票务管理系统、运营资产管理系统、运营乘务管理系统、运营信息管理系统、运营车辆检修管理系统及档案管理系统。
【03标】招标范围包含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平台建设,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建立廉政教育门户网站。立足“抓常长抓”,注重理论教育、典型教育、警示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的有效融合,设置为党纪法规、上级政策解读、播放廉政微视频等多样化学习,将廉政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逐步让干部员工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2)建立业务监督系统。依托目前集团正在运行的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工程签证、工程变更和资产物资管理业务信息化系统,通过接口集成或通过招标人提供的企业服务总线实现与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或者通过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重要文件、图片、视频等资料上传,及时准确地发现廉政风险,并进行提醒、纠正和问责。待后续集团信息化三期项目各系统陆续投入运行之后,在系统中加入工程设计、人力资源、资金管理等业务监督内容。
(3)建立责任监督系统。纪检监察人员通过系统后台查看风险点发生率,分辨高发风险点和静态风险点,对于触碰预警线有违规行为发生的、责任清单任务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等,按照管理权限,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4)建立效能评价系统。自动对各个业务板块进行效能评价,建成以效能监督、效能听证和评价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评价体系,实现效能监督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
(5)建立监督动态管理系统。实时采集、统计、分析业务信息和监督信息,并且以图形化形式归纳汇总,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2.3 计划工期:
【01标】自项目正式启动起10个月内完成开发并上线试运行,具体分两阶段上线,项目正式启动后4个月内BIM协同设计上线试运行,10个月内全部上线试运行。
【02标】自项目正式启动起10个月内完成开发并上线运行。
【03标】自项目正式启动起6个月内完成各系统功能开发并上线试运行。
2.4 标段划分:3个标段。
01标: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平台。
02标:运营生产管理系统一体化平台。
03标: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平台。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1标】
3.1.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在建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的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项目业绩(工作内容至少包含设计协同管理或建设管理)。
(2)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的BIM咨询项目业绩。
注:①以上业绩要求可以包含在同一合同中,也可分别按(1)、(2)项要求提供两项合同组合,均视为有效业绩。
②上述业绩名称与本项目招标要求的系统名称可能不完全一致,但系统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应一致或相似。
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应业绩。
3.1.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信息系统专业中级管理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有效PMP(或IPMP)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软件项目管理、团队管理、组织协调经验;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项目业绩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
3.1.4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②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业绩;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取招标文件均可。
3.2 【02标】
3.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在建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的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
3.2.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信息系统专业中级管理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或有效PMP(或IPMP)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软件项目管理、团队管理、组织协调经验;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
3.2.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5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03标】
3.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上线运行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已完且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0万元及以上的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平台或电子监督(监察)类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业绩。
3.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担任过一项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平台或电子监督(监察)类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业绩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
3.3.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
4.2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0日~05月16日
4.3 获取方式:
4.3.1 已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3.2 未使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3.3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4 其它事项: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进行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现省属项目开评标场地已由原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变更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mtr.com》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91-8636583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总部大楼2410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91-83825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