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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4号线延伸及1号线西延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857   更新时间:2024-8-1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8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项目估价:约98万元。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止,预计28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服务内容: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4号线延伸及1号线西延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 标段划分:1个。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承担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4号线延伸工程、1号线西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至2024年9月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站(http://www.nbmetro.com/)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 赖科宇

电  话: 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林虎、李薇、范少亮、朱雪洋、王赫男、范琦、姜雨薇、韩冰

电 话: 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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